关于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 10:17:55

关于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促进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规范化、有序化,让学生尤其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维持和改善生活学习条件,促进全面发展。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和《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现就我校2023-2024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

1.2023-2024学年需要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用工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可供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并填写《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

2.《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经用工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于2023915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交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未按时申报或审批未通过的岗位学校不予承认,不发勤工助学津贴。

3.各部门提交的《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由学生事务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学工主管领导和财务主管领导审批。

二、勤工助学学生的录用

 

1.根据我校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情况面向全院学生发布招聘信息。

2.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原则上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意愿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需填写《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审批。

3.勤工助学学生的录用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招聘。

4.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用工单位组织面试,并将面试结果报学生事务办公室。

三、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

1.勤工助学活动坚持“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2.用工部门负责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和管理工作,学生工作时间应安排在课余时间或休息日,以不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为前提,不得聘任学生从事存在信息泄露隐患、安全隐患、重体力劳动等工作。每月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按照12元/小时计劳酬。

3.用工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要以育人文本,有育人目标和规划,让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在工作中能得到技能的锻炼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4.用工部门每月月底核算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劳酬,并填写《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劳酬审批表》(附件3);勤工助学学生每月月底填写《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勤工助学学生成长记录卡》(附件4)。以上材料由用工部门于次月10日前交学生事务办公室。

5.学生事务办公室于每月15日前申报上月全校勤工助学学生酬劳。

6.若因特殊情况,出现勤工助学学生退出或更换情况,用工部门需向学生事务办公室报备,并填写《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人员变更备案表》(附件5),经用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学生事务办公室。

 

 

 

                                          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3911